文|陈广江
“我去纪委举报派出所所长收了我壹万块钱,刚过了贰个小时他就跑到我家来扔钱了宁波试药员。”最近,一段“山东一派出所所长在村民家门口撒钱”的 引发关注。
壹壹月壹伍日,山东郯城县居民吴清振在网上发出举报,称前脚举报当地西关派出所所长吴福增收了自己钱,后脚对方就跑到自家院子里撒钱。而事情起因,是贰零壹肆年吴清振被殴打致轻伤,犯罪嫌疑人早已锁定,虽然也送了“办案经费”,但案件至今没有进展。
面对质疑,吴所长喊冤称,这壹万元是吴清振偷偷放在派出所栽赃陷害他的。诚然,有图有 不一定有真相,但在真相出炉之前,图片和 是最容易让网友采信的举报材料。从这些材料来看,涉事派出所所长的解释明显过于苍白。
如果有当事人执意送“办案经费”,派出所完全可以上交至警务督察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,何必舍近求远自找麻烦?前脚刚被举报“拿钱不办事”,后脚就登门撒钱,天下有这么巧合的事吗?有没有人给被举报的派出所所长通风报信呢?
最新消息,郯城县公安局 通报称,对派出所所长吴福增停止执行职务,局纪委将全面彻底调查,依法依规严肃处理。我认为,仅仅是公安局“自查自纠”还不够,鉴于此事牵涉面太广,当地应成立联合调查组,或者“提级调查”,由上级部门介入。
总而言之,对此类有损形象、影响恶劣的丑闻,相关部门应彻查速查,严肃处理!
【 】 陈广江
联系我时,请说是在试药员看到的,谢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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