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闭微信号码
微信号:请联系网站管理员
微信二维码图片
微信扫以上二维码 或 手工输入以上微信号加我
一定要告诉我【从试药员看到的】否则拒绝
信息详情
  当前位置:首页 -> 香港试药员 -> 承继单位不明确,分立后的单位均为香港试药兼职当事人
承继单位不明确,分立后的单位均为香港试药兼职当事人
【应聘提醒】 凡是以任何理由向求职者收取服装费、培训费、押金等各种费用的信息均有欺诈嫌疑,请保持警惕!建议多家咨询对比,寻找有通过身份证+执照验证的招聘信息。
独家广告赞助商
会员级别: (到期时间:终身)
置顶情况: 未置顶
公司名称: 赵生团队
认证情况:

未上传身份证+营业执照

未通过身份证+营业执照认证

应聘电话:
13280617512 赵生团队 [查看发帖记录]
打电话给我时,请一定说明在  香港试药员  看到的,谢谢!
联系微信: 13280617512
  • 只要会打字,动动鼠标、传点图,就能在1分钟内拥有自己独立的试药员站(PC+手机版)点击右侧立即入驻 →
点击注册图片

  2018年4月,袁某在工作中受到事故伤害,构成六级伤残,享受工伤保险待遇。甲公司不能为袁某安排合适的工作,就让袁某退出工作岗位,按月发给其伤残津贴。2020年10月,甲公司分香港试药兼职立为相互独立的A、B两个公司,但在分立时并没有明确袁某归属于哪个公司,进而导致袁某无法领取伤残津贴。袁某先后找两家新公司的负责人交涉,但他们都推说与己无关。

  那么,袁某的伤残津贴究竟应当由谁给付呢?

  【说法】

  《劳动合同法》第三十四条规定:“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,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,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。”对于承继单位不明确时,劳动合同如何继续履行,法律并没有给出明确的解决办法。

  为此,《新版解释》第二十六条规定:“用人单位与其它单位合并的,合并前发生的劳动争议,由合并后的单位为当事人;用人单位分立为若干单位的,其分立前发生的劳动争议,由分立后的实际用人单位为当事人。用人单位分立为若干单位后,具体承受劳动权利义务的单位不明确的,分立后的单位均为当事人。”

  据此,袁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,在申请仲裁时将A、B两个公司列为共同被申请人,要求两公司就其伤残津贴承担连带责任。



联系我时,请说是在试药员看到的,谢谢!
相关香港试药员信息